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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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11-3 13: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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