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5月4入职 到2011年10月31,公司有理由辞退我,而理由不完全是我的错, 公司要赔偿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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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11-5 19: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有以下的理由是不要赔偿的理由: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3、和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4、被刑事处罚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公司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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