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8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与要求一、中方合营单位,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职务,主管单位名称。二、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三、合营对象,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四、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销售地区. 五、投资估算,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六、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七、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八、主要原材料、水、电、气、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九、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十、经济效益,并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十一、主要附件:(一)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二)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三)国内外市场需要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安排的意见; (四)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物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五)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书.注:本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与要求是按照一般已经选定了合营外商考虑的。如果项目很好,为了选择更好的外商投资者,也可暂不定合营对象,先批准立项,则项目建议书中有关外商的部分可持选定合营对象后补报备案。审批机关在外商资信调查情况后一月内不作答复,则视为无异议认可,即可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