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派出所调解后被害人还可以起诉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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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11-23 15: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现有的法条上来上讲,轻伤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手里有充足的证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但是,基层公安面对的大部分治安案件都是轻伤案件,如果全部交付刑事公诉程序,国家的人力财力是很难负担,根据和谐社会的理论,国家鼓励轻微的伤害案件自行和解或者在基层调解。按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调解之后还能否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或者向人民法院自诉。免除刑事责任的协议在理论上效力是有问题的。但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又要求追诉刑事责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会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看了你的补充,再简单总结一下,只要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完全履行了调解协议,就不会再判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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