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伐工人走错路,过失采伐他人林木三十立方米,如何定性。按滥伐林木给予行政处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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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10 16: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行政管理中,一般地,只要行为人直接从事了行政违法行为,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和条件,都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问行为人的主观要件是否为故意或过失。这就是说,行政处罚只须依据行为人客观上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证据,而不需取得其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者过失的证据。即使行为人是被胁迫,也只能作为减轻处罚的情节,而不能被免除处罚,但这类情节的举证责任在行为人而不是行政机关。这就是行政处罚的“不问主观状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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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0 16: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到当地林木部门汇报情况,另外,咨询当地林木部门行政处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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