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11年63号文件 我是国企幼教,因单位撤销幼儿园编制,转到其他工作岗位,,能否享受63号文件相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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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11 14: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的依据是什么?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在“实施范围”中规定:“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均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自此以后,国企教师的工资再也没有随事业单位增长了。然而,同时和以后的法律法规对国企教师的工资和退休待遇却做了不同的规定,遗憾的是,有关部门没有能够贯彻落实。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同时明确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199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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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14: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妥善解决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安定社会发展。没有前人的精心栽培,那有后人的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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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1 14: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转岗不由个人原因所主控,所以肯定能享受6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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