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首付购置的房产,房产证写双方名字,离婚时是否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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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6-3-17 2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管是谁出的首付,只要房产证写了双方的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哪怕这两人不是夫妻而是普通朋友),如果是一方出资首付的,写了两人的名字就当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按市价两人分是基本上没法变的了,还没供完的银行欠款当然也是两份分,一人负责一半(由保有房子的一方供,放弃房子拿钱走的一方要作扣减)。如果你有首付的出资证明,同时也能证明你所借的20万是用于买这套房,那么你的20万债务有机会一人还10万。(可以将这套房子作为一间公司,一间价值50万的公司,而这20万就是这间公司的债务,对方接受你一半股权的赠与就要财产与债务一并接受一半。)另,夫妻单方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建设,为增加家庭幸福而举的债,是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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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3-17 2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样,房产证上是你们两人的名字,你如果有力证明20万是你父母所给,让律师帮助你,你的借款30万有借条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有你夫妻双方共担。其它离婚后你们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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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3-17 2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今日说法的类似案例,这样的情况房产和债务好像都是双方一起承担的,现在要明确的是房子的婚前购买的,则所有的都应该归男方,但是婚后又多加了女方的名字,这个属于类似赠送的形式,这又是另外的法律关系具体怎么划分最好到律师事务所了解下。个人理解既然是共同财产就应该责任和权力是并存的。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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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3-17 2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结婚前有没有做过财产公证~!如果没有即视为共同财产~!如果视为共同财产,那20万的债也是共同的债务~!其次~!购房首付的钱是男方出的~!如果男方可以拿出详细的合法手续~!并且是证明男方的婚前行为应该可以认定,首付归男方所有,其余的是共同财产,因为那是婚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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