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能命令美国企业从中国撤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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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03: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在“美国优先”的前提之下,特朗普认为中国威胁到了美国的利益,他是有可能并有权力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并命令美国企业从中国撤出的。然而,中国真的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了吗?这项指控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特朗普能命令美国企业从中国撤出吗?
文/陈思进
8月23日(美国时间星期五)深夜,美国总统特朗普在推特上,“命令”与中国做生意的美国公司撤离中国。此推文一出,专家们纷纷在主流媒体发出质疑声,质疑美国总统没有这个权力。
美国是一个法律条文繁复的国家,各州都有自己的法律,还有联邦法律,美国总统有权力这么做吗?
在美国,五十个州相当于独立的主权国家,拥有自己的州宪法、州政府和州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在州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州法律规定的索赔和抗辩。
而联邦法律是由美国的联邦政府创建的法律体系。当一组政治单位如州或省联合起来,将其个人主权和许多权力下放给中央政府,同时保留其它有限的权力时,就形成了联邦政府。因此,在既定的地理区域内存在两个或更多级别的政府。
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在列举的权力方面优于州政府,国会通过的立法,总统行政命令或联邦法院根据宪法做出的决定,就是联邦法律。当质疑特朗普总统的声音此起彼落的时候,他又发出推文辩称“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在法律上赋予总统具有这个权力。
什么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呢?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英语: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Act,IEEPA,Title II of 美国邦公法第95 223号,91 Stat.1626,1977年10月28日颁布)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授权总统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规范商业的权力,以应对外国的任何异常状况或特殊威胁。该法案于1977年12月28日由美国第95届国会会议通过,并由吉米·卡特总统签署。
那么何谓“国家紧急状态”呢?
举例来说。2001年9/11的恐怖袭击,令美国处于国家紧急状态,乔治·W·布什总统根据IEEPA,发布了第13224号行政命令,授权给美国财政部领导的联邦机构,冻结恐怖组织的资产。
冻结恐怖组织的资产,是2001年10月国会通过美国爱国者法案,该法案部分的根据 1702(a)(1)(B)加强了IEEPA冻结资产条款,允许在“调查未决期间”冻结资产。这项法定的变更,赋予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冻结资产的权力,而无需提供冻结主体不当行为的证据,也不允许被冻结资产的受害者,有机会在法庭上有效回应指控。执行这些阻止行动导致一系列法律案件质疑联邦当局无限期地阻止慈善组织访问其在美国持有的资产。
再比如,在2019年5月30日,白宫宣布,特朗普总统将利用IEEPA权力对墨西哥出口产品征收关税,以应对墨西哥的非法移民进入美国,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作为与中国持续贸易摩擦的一部分,特朗普有权对进入美国的中国产品加征关税。但中国是否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从广义上讲,IEEPA允许美国总统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并且只要受影响的经济行为与国家、或与之相关的人员相关联,就可以使用这种背景来密切地监管商业行为。
但是,美国国会可以投票结束紧急状态,然而总统可以否决国会的投票决定。如果国会没有否决权,总统可以利用这一权力对所涉及的国家采取一系列经济行动。例如,1979年发生在伊朗的人质危机,过去几十年来,国家紧急状态法案允许行政部门对伊朗和伊朗个人实行制裁。
此外,特朗普竞选总统最吸引民众的口号是“美国优先”,为了获得与中国的贸易协议,他可以不惜任何代价,甚至在这次G7的记者会上,承认自己出尔反尔是他谈判的手段。
总之,如在“美国优先”的前提之下,特朗普认为中国威胁到了美国的利益,他是有可能并有权力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并命令美国企业从中国撤出的。然而,中国真的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了吗?这项指控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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