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到公司签订合同1年。08年到期又签订1年。09年到期后签订的5年。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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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11-28 16: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你好!
鉴于你在问题中提到是“大批量的解聘人员”,这可能涉及的问题是企业实行经济性裁员。企业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情形,并按照规定进行裁员。
需要提请你注意的是,解聘人员并不必然要求合同到期,即合同未到期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企业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后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你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来计算,因为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你签订合同是在2007年,所以在计算经济不尝试还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参照2007年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是根据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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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8 16: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未到期,解雇你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没有过错,单位又不能证明你不胜任工作,且经过调岗还是不胜任工作。单位只有和你协商才可以解除。否则一旦解除,就是违法解除。1.协商的话,根据你的工龄,到现在的话才5年,经济补偿金才5个月工资而已。给你7个月的其实还算单位有点良心。当然,你可以拒绝,因为是协商,你可以提要求。2.违法解除的话,你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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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8 16: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N+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N是你在公司工作的总年头,你的情况恰恰符合该规定 算到现在,而不是合同到期的年限,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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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8 16: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可以考虑接受公司的方案,因为大量裁员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做到这样,还算不错的。至于合同到期与否,在你们的情况下是没有差别的。接受对方的方案,拿到补偿后尽快去寻求新的工作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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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8 16: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的。根据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从08年开始算的,严格来说是4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算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是08年才施行的,所以07年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给你7个月已经找过法律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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