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丽在南宁市劳动力市场应聘南宁市宏美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的杂工,经面试通过,公司决定录用小丽.公司决定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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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28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合同很多不合法啊,第一是,试用期过长;劳动合同法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是违约金方面的~乙方可以提前一月辞职。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这份合同的期限是十五个月!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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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8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肇嘉浜路308号,总机:63080000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虹桥路,长宁区,1200,总机:62751200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中山北路567号,电话总机:56700000 上海海事法院,迎春路567号,浦东新区,总机:68567567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进路,虹口区,第527,是一个铁路企业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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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8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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