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怎样辞职才能拿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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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15 02: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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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5 02: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1.公司经营权的转移不影响原有合同继续履行,如果你确定要离开,可以跟单位协商,要求合理补偿,若单位不愿意,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单位去申告或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2.新单位不经协商变更你原工资待遇并不合法,看了他们操作过程有点阴险,你先试著谈谈看,不行只有申请仲裁了.3.其实依原合同,单位未足额发放你工资,你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申请赔偿的,你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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