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住抓什么?超宽、超长还是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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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11-18 23: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述条例的 公路通行 类规定 对超限运输的管理和处罚。超宽、超长、超重都是超限运输的一种。 (超宽的危害:收费站你卡住过不去。你占了两个车道的位置,别人如何超车;超长的危害:别人超车时要等反向车道300米外没有车时以80公里时速才能在安全的情况下超车,不然300米外的车开过来了,别人的车没能开到你车头旁边,事故就出了;超重的危害:超重行驶公路相当于给人吸二手烟,不会马上死,但寿命越来越短。对自己的车也不好!如果制动不好!这一辈子就被“解决”了,无论是别人的生命,还是自己的生命都要尊重;超高的危害:刮倒路树,刮段桥梁,会砸到别人的车,还会砸死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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