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0年在国企上班,2005年被辞退。当时本人不在本地,都过去6年了,能领取到失业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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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14 22: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可以的,已经超过了期限。我见到过这样的事情。注意下述法律中的时间限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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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4 22: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你得先去你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咨询,然后到社保局办理,不过失业保险的钱恐怕要等从你办理的那天算起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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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4 22: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失业保险金是以失业登记得次月起领取得,每一年工龄领取连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一生允许领取24个月(12年工龄以上者),临近法定退休年龄前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照顾24个月,也就是讲一个人的极限就是48个月。
失业保险金是累计领取的,你过了六年、八年的都是无所谓的,但是领取了个24个月你再也不能领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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