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委托作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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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16 11: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合同当中可以约定委托人是否拥有著作权,如果没有著作权,那么委托人只能使用,不享有著作权人的修改所创物等的其他权利。下面是《著作权法》的规定: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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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16 11: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国,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具体包括十七项。其中,前四项(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著作权的人身权,后十三项为著作权的财产权。《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者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或者转让上述后十三项权利,并获得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说,对于著作权财产权,作者是可以依法自由进行处分并获利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并未对著作权人身权做出相同的规定。因此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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