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试用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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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1-23 21: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没有试用假之规定,有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纵横法律网 毕华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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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3 21: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地方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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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3 21: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3个月,无试用期;1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3年>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3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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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3 21: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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