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个他一起吃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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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8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知道他有女朋友,你也知道他未必喜欢你,那么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就让自己去结交一个值得交的朋友。也许他很优秀,也许就是因为他对你的不理不睬,才会引发你的逆反心理,也许你只是在关注他,喜欢和爱情是不一样的。走近了,他也许并不完美。有些缺点,你现在并不知道。其实,得不到才是最好的。随着时间的推进,他的女友会变成他的习惯,那么,而在远处的你,可能是他内心隐隐的牵挂。一个女人的一生中,也许会遇见很多你喜欢的人和喜欢你的人,但未必是和你携手一生的人。你知道吗?最后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未必是你最爱的那个人,也不一定会是最爱你的人,但确是在最合适出现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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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支持你!为什么?第一,他有女朋友了.第二,你也说了,他不喜欢你.那你这样放下尊严到底为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你爱他?这个理由似乎很牵强哦!为了一个不喜欢你的男的这样厚着脸皮,这样不要面子,这样不要自尊,你觉得这事有意思吗?或者你觉得没什么..这是你爱他的表现..可是你想过他是怎么想的吗?他会觉得你这女孩很不自爱..就算他真的有点喜欢上你了..看到你这样不自爱..他也会放弃的....也许他会拿你跟他女朋友比..看你这样不自爱..他会觉得你还没有他女朋友好呢...那你一切的好..他也会看不到的..所以说,你在他面前要表现的...怎么说呢..就是显得你是个懂得自爱的女孩就好!再有..如果你门真的在一起了..他抛弃了他的女朋友..你有想过他的女朋友该怎么办吗?你们同为女人......还有..他为你了抛弃了他的女朋友..免不了他将来为了别人抛弃你..这样的人值得你要吗??你好好想想吧..想的方面要多一些..以后自己才不会受到伤害!!我也是女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同为女人的人受到爱情..男人的伤害!!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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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干吗这么傻呢啊 ?他根本就不喜欢你,不要在自欺欺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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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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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拉倒吧会的..往往对事情不抱希望的时候.才会有奇迹的出现。!~我知道你一定很爱他.我想你也应该知道.爱不一定是占有对吧.!~只要你爱的人开心.!~即使永远都无法在一起。!~也无所谓.只要对方开心.快乐.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满足.!~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以前我爱上一个女孩.一为的占有.后来失去了她. 我才知道.爱她就给她自由.!~让她选择。.!~关于吃饭,你应该去.有些时候应该去争取.免的以后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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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他会请你吃饭.如你想给他好点的印像,那就不要客意的去做你平时都不那样做的动作.跟平常一样,很自然的去跟他吃饭.如他要记得你,怎么也会记得你了,如不会那肯定就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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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爱他的权利,他有接受你的爱的 权利,但没有不让你爱的权利,勇敢去 做 吧 ,我支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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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还是没有必要的. 一个男生答应请女生吃饭是常事,反正又你是要他做别人的长期饭票,一般都是答应的.我都经常请别的女生吃饭啊. 他忘记了,就说明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不是吗? 吃一顿饭并不就能增加他对你的好感. 但是你也可以继续和他交往的,可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毕竟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了. 电话的问题也可以是他的一个借口的啊.以男生的角度来看,大多数都是这样. 不要把他看得那么重要,尽管你喜欢他.不要让自己太辛苦就行了.
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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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12 18: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这只不过是履行他的诚络,并没有别的意思,是你自己多想了,再说了,你都说了,他有女朋友,又不喜欢你,不是我泼你冷水,我觉得你俩做朋友比较合适,如果你告诉他你喜欢他,可能朋友都没的做。如果他接受了你的表白,那就表示你看错了人!自己想想,是不是这样!爱我的那个男人比我小两岁,现在尼日利亚公出。从相识至今日共有六载,2190个日日夜夜,52560个时时刻刻,3153600个分分秒秒。时间如同历史的筛子,穿梭于记忆的片断中,思念则如同可伸缩的网眼,筛掉所有不愉快,只留下快乐和感动,留下记忆中的最最精华的部分,在他走后的第30天里,我细细数来。
我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我是他的第一次,他也是我的第一次。
刚开始交往时,并不是很喜欢他,所以对他总是忽冷忽热,直到有一天……我下班,说好他来接我。从他的学校(那时他还在上学)到我们公司要走一站地,再坐三站地,再走两站,最后两站地之间没有公车站。我等着不耐烦,便和同事一起出门,往他来的方向走。我们走在便道的下边,也就是马路边上,这时就看见他从远处便道上跑过来,气喘吁吁,满头是汗,汗顺着额头淌下来,把他的脸冲的一道一道的汗迹。他跑过我们身边,都没看见我们,我叫了他的名字,他才停下来。我问他干吗跑得这么急,他说:我怕你着急。然后就一脸紧张的表情看着我。突然一下子,我的心变得好软好软。
我不爱吃饼干,一次没吃晚饭,买了一袋趣多多吃,被他看见,他以为我爱吃,就以后每次见到我都给我买,然后我就爱上了趣多多;又有一次为了破开100块钱,买了袋奥利奥,被他看见,他又以为我爱吃奥利奥,于是把趣多多换成奥利奥,然后我又爱上奥利奥。这就是我时至今日最爱的两款饼干,再没有爱上过其他饼干。
那年圣诞节夜,同事们都去参加单位的活动狂欢去了,我的工作没做完,不想去,就留在办公室里做,做完了,也快半夜12点了,节日的气氛正浓,人们应该玩得很疯,而我一个人在加班,不免有点凄凉,就在发愣,忽然很没缘由地给他打了个电话,只是看看他是否在睡觉,说说自己很无聊。这时,我的好朋友进来了,看了我一会儿说,你要是不喜欢人家,就别骚扰人家,他可是个认真的人,没准儿一回儿会过来呢。我说,不会吧,大半夜的。同事们陆续回来了,想在办公室里接着high。看着一个个兴奋的笑脸在窗前闪过,一年中难得有这样一次机会,会让大家通宵达旦的热闹。突然,窗前露出一张熟悉的笑脸,白白净净的脸庞,永远纯净的眼神,天哪,是他,这家伙到底还是来了,要知道,他们宿舍已经关了楼门,他是从二楼厕所的窗子爬下来的,我的心再一次暖暖的。
认识第一年的冬天,他要过年回家,我觉着他对我很好,就想送他件礼物,于是带他到中友,让他帮我挑飞利浦的剃须刀,他当时不知道我要送谁,就认认真真挑起来。最后我要了一款400多块钱的,买完后我递给他说,送你的。他当时都快傻了,多年后他才对我说,他当时都不相信我送他那么贵的东西,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他说他当初追我那么长的时间,花了那么多的心血都没白费,我终于有反映了,开始接受他了。其实,我当时根本没有没往爱情那方面考虑,只是觉着他对我好,我应该表示感谢。出了中友,我们去吃麦当劳,忘记吃什么了,给了两个白色塑料勺子,一个后面写着数字5,另一个写着18,我们俩都说,真吉利,一定要留着。可现在都不知道哪去了。
每当我抱怨让人憎恶讨厌的人时,他总是说,他就是那样品性,理他干嘛,没必要为了别人,让自己生气,快乐总是自己的。想想也是,于是就高兴起来了
那年春节,第一次去我们家,他由于工作的关系,只能在我走后再走。但是他没买到票,连硬座票都没买到,拎着送给我亲戚的五只真空装北京全聚德烤鸭,和五个折起来的礼盒,还有其他东西,愣是从北京站了15个小时站到哈尔滨,才有个座,又坐了7个小时到我们家。下车时,我问他累不累,他说。不累,就是有点困。
我们俩坐公共汽车时,每当上来一位上的年纪的人或孕妇,他就站起来,也不说把座位让给人家,有座位,人家当然就坐下了,然后他就站在我旁边,或对面,静静地看着我;如果上车后只有一个座位,他让给我座;有时会有几个座位,他也不去坐,就站在我身边,两只胳膊围挡在我座位周围,静静地站着;除非多余的空座位就在我前后,他会坐下,不是揪揪我的头发,就是拎一下我的耳朵,总能让我感觉他就在身边。永远记得他第一次工资比我拿得多的那一天,他拿着工资条,得意地在我脸前晃来晃去,说:看,比你挣得多了吧,以后我会越挣越多,跟着黄大爷,有你吃香的喝辣的……,我都快笑晕过去了。
他现在的工资是我月收入的三倍,为攒钱买房,花的却很省,当然除了吃之外。基本上是:夏天的衣服不超过100;冬天的衣服不超过300。但他从不买小店里或批发市场里的衣服,只在专卖店,而且都是挑换季打折的时候买,确实花得很省。
我们俩的钱是个存个的,虽然他的存折,工资卡,分红卡都在我这儿,但我感觉他们不像是我的钱,我就是不想花,虽然他也说了,让我掌钱。这可能和开始相处时的习惯有关系,那时我比他赚得多,他刚上班时,才1000多块钱,通常不到月底就花超了,还得向公司预支,所以我很少让他为我花钱,我那时的工资虽说没现在多,也有5000了,足够养活自己了。我的钱都花在衣服和化妆品上了,其他一切一切,大到生活大件,小到钉子铅笔,都是他花钱,其实我还是在花他的钱。
他的家人和朋友对我的评价很好,问他为什么好,他说,他们觉着我:长得好,懂事,不使小性子,说话做事很得体,一看就是上过很多年学的人。他气哼哼地总结:我把他们都蒙蔽了,实际上我是披着那啥的那啥。接下来,我是我对他拳脚相向的时间。(此处省略200字)
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总是说,上辈子欠你的。
问他为什么喜欢我,他总是说,因为你长得有鼻子有眼,人摸狗样。我晕。
朋友说我,真是好福气,找到这样一个好人。我说:大概是傻人有傻福,上天眷顾我这个傻人,所以派个好人来看护我。
我真得挺傻的,他曾经逗我说,他是外星人,来自某个星球(大概看超人看多了),在夜晚的天空就能看见那颗星星,那是他的守护神,还叽哩哇啦编了一通混杂着英语,日语和他家地方方言的某种酷似语言的东西,说是他那的语言,我还真的有点相信了。他说他死后就变成一颗星星,在天上看着我,如果太遥远,就让他的灵魂陪伴我,保护我,就像《ghost》里那个男主角一样,我居然不害怕,反而觉着挺温暖的。只是近年来,他忙于工作,不再像以前编个故事哄我了。
他每次喝完酒回家,就会变得坏坏的,故意用色色的眼神上下打量我,动不动就对我说:过来,来伺候大爷;再不,就捏着我的下巴,说,过来,让大爷爽一把。每当这时候,我就往床上一躺,作受尽凌辱的小女奴状,任由他摆布。
他身材很好,宽肩细腰,后背真的像扇子面,胸肌还很发达,饱满,每当他脱了上衣,裸露出上半身时,我总是忍不住多看两眼,甚至还会上前摸一下,他就会两手交叉挡在胸前,杀猪一样嚎啕:非礼呀,调戏呀……,我承认,我是色女。
他对他父母很孝顺,和他父母说话时,居然也彬彬有礼,他们家哥俩都是这样。他爸是叔辈中老大,做人很有典范,他家教很严,我的朋友都说,他很有礼貌,懂得为别人着想;同我就完全两种情形:我是家中独女,叔叔伯伯家就我一个女孩,从小被我爸宠得没规矩。我常取笑他说,不会和父母撒娇,人生多么没乐趣。
曾经养了一只博美,那狗狗粘人得很,每当做错事,我总是训它,他却总是宠着它,搞得我们带它出去玩的时候,我藏起来,它当没事人似的,玩得很高兴;当他藏起来时,它就吱吱叫个不停,没头没脑地满世界找他,急得不得了,郁闷。
他很舍得为我花钱,他当初总是觉着我很好,如果没有跟他,会找个更好的,过上更幸福的生活,所以他现在总想用钱来证明,我不用为当初的选择后悔。实际上他哪里知道,通过比较,我才意识到,他才是最爱我的。人受过伤,才懂得珍惜;摔过跟头,才会更懂得疼爱自己。我选择他,是因为我更爱自己,我很自私。
他唱歌很好听,尤其是粤语歌曲,特别爱唱beyond的歌,每当看他唱得很投入的样子,我就特别骄傲,他简直就是我小的时候崇拜的偶像,那时候女孩子总是很关注在学校活动中唱歌很好的男生。
他很少去学校接我,通常都会在我下车的车站附近等我。他们公司离我们学校太远了,每当看到其他同事男朋友或老公来接时亲亲热热的样子,我都会很羡慕。但是当他不加班时,他一定开车去接我的。这时我一定让他在学校大门口,或车站附近人多的地方停车,我想让每一个人看到,男朋友接我啦,而他也从来都是积极配合,乐于响应,以满足一下我这个小女人的虚荣心。
他人缘很好,当他离开这个部门去公司内另一个部门工作时,原来部门的所有同事居然为他饯行,虽然两个部门就隔几个门。
他做事很有计划性,他几年前说,攒到明年底,就可以买房了。到了那年底,他真的攒够了一笔钱,我们交了一笔房款定金,可是他要买公司的股份,又把钱撤了出来,否则现在已经住上了。后来他又说,我们后年结婚,我说你发昏,我还没玩够呢。他去年说,咱们明年结婚吧,我不同意。今年初,他要出国做项目,结过婚的人会有很丰厚的补助。他又一次提出这件事,我说给我两天考虑。两天后,我们登记去了。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重要的事,似乎都在按着他的计划一步一步在走,他主导着我们的生活,也一步一步实现着他们。而我也乐于相信他,坐享其成。
我爱玩,每当跟他提出去游玩,一起旅行时,他都会说:要买房子,省点钱吧,要去你自己去吧,我给你拿钱,把我的那份省下来买房子。他们公司每年都组织旅行,结婚前我是没有资格去的。他八月初要去尼日利亚,刚好他们公司今年组织去黄山旅行,而且第一批在七月底的一个星期里,他刚好能赶上。我那时在放暑假,也有时间,他征得我的同意后给我也报了个名,自然玩得很尽兴。起初我以为,家属的费用也完全由公司负责,后来才知道,除了食宿,都由自己出。双飞加单次火车,路费有2500元,他都自己出了。如果事先他跟我说,路费自理的话,我可能就要犹豫了,毕竟我还耽误一次课呢。这次却瞒着我,看来他很是珍惜他走之前两人一起旅行的这次机会。
他知道我不爱做饭,每次出差前,就去饭店点菜,打包带回来,塞满一冰箱;不爱吃水果,就买了几桶果汁放在家里,说,远远不如水果营养,暂时只能这样;还不时提醒我别睡懒觉,记得做运动。家里的垃圾也是倒得精光。书桌前有个垃圾桶,扔杂物的,要很久才倒一次,每次他走后,我就数着,倒几桶垃圾了,他就该回来了。
我本来是个很独立的人,从小到大,我的每一次人生重要决定,爸妈都让我自己做。我习惯了安排好自己的事情。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和他在一起后,我变得越来越白痴:不会给自己的手机充值,都是他买好了卡,给我充上;不知道到哪交电话费,水费,电费,因为从没交过;起初不会发邮件,都是我交待完了,他去写,去发;不知道在哪买火车票,以为都是去火车站排队买票……,直到现在一个人生活,才开始重新学习生活。不怕学习的麻烦,因为一直在温习着回忆他对我无微不至的呵护时而感受到的阵阵温暖。
相处6年,他由一个男孩变成一个男人,自信,有责任感,不轻易承诺,但一诺千金;我也由一个女孩变成一个女人,不再当年的飞扬跋扈,多了几许温柔和善解人意。爱情让两个人一起成长。
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房子,没送我戒指,可我毫不介意,因为我知道,他会宠我一辈子,我知道,当我有一天终老即将离去,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他会陪在我身边,抚摸着我那双枯瘦褶皱的手,用他从未曾改变的深情的眼神温柔地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参考资料:http://www6.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1/1/217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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