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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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1-4 18: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严格来说,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年12月08日至2012年12月07日,如果至2012年12月08日,期限就不止一年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又一天,经济补偿金应当为1.5个月的工资。但是,公司可能主张是笔误、或者并非真实意思表示等等。公司的该项辩解,被仲裁委支持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毕竟约定期限为一年,即合同中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之处)。因此,从法律上看,你可要求公司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对公司来说,可以笔误、或者并非真实意思表示等等进行抗辩。由于12月8日是周末,如果最后一天又没上班,对仲裁委来说,可能有一定的裁量权,即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认定。鉴于你的主张被支持的可能性有、但双方各有胜算,因此,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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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4 18: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你一个月工资即可办理离职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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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4 18: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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