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双方计生办都推脱不给办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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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2-4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2月3日,国家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今后流动人口将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实行首接责任制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市民可拨打“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反映相关问题。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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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4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你所在的乡计生办,准生证得办理是以女方户籍所在地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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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4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带着你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拿着男方的初婚未生育过子女证明到女方的户籍地区办理,办准生证是以女方户籍地办理的。不给办不合理的,村里不给办你就到乡计生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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