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到执行期间未偿还债务,强制执行后被拘留,看守所不让送物品、探视,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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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2-2 21: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法院的司法拘留吧,那期限是在15日之内,但是积压在公安机关管理的拘留所内,因为跨部门且居留时间短,拘留所为了不会引出一些麻烦所以一般会拒绝探视及送物品的(话说回来,现在无论是看守所还是拘留所,为了防止在送的物品内夹带违法物品,一般都拒绝给被羁押人员送东西,如果是生活物品,他们会要求在所内开设的小卖部购买、交钱后,直接由工作人员送进去,以避免家属和物品的接触、从而趁机夹带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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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2 21: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请律师会见,但家属是可以送钱和送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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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2 21: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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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2 21: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些杂碎,正所谓有钱能使磨推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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