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父母赠与,已是本人名字,经公证处公证。在离婚协议时未提房子归属谁。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12-12-2 18: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三中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2-2 18: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的,不过那些装修费啊,电器、家具啊的要算共同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2-2 18: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2-2 18: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