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员工,单位与其解除合同,有什么法律依据,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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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2-3 14: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感觉年薪制和非年薪制仅在第四十条有所区别,即补偿方面。可以除以12 予以补偿。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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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3 14: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作时间及年限进行N+2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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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3 14: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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