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赠与合同,妻以财产系夫妻共有为由,要求夫撤销捐赠,法律能否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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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2-4 2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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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4 2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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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4 2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严重到影响到生计,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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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4 2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撤销,因为公益性赠与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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