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分析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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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8-2-27 1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合伙中合伙人的确定及其合伙人内部协议的效力。《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民通意见》第46条对《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作了扩大解释,即仅出资不劳动、不经营者,也可以作为合伙人。本题中,李南和张西虽然不参与经营和劳动,但是他们参与合伙的盈余分配,属于合伙人,因此,王东、李南和张西都是合伙人,C项正确,A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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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2-27 1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1、C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可知,李南、张西提供资金、技术而不参与经营,不影响其合伙人地位,故三人均为合伙人,A、B项错误。关于字据效力,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7条规定,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内部责任可以约定,题目中所涉字据不得对抗债权人,但在合伙人之间则完全有效,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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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2-27 1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C 是否为合伙人以登记为主。三人合伙实际出资(东20W,南10W,西类似技术入股)。开业了,说明已经登记。(但文中未说明是否三人名字全在经营许可证上,根据选择的答案看,应该是已经三人登记)。 故A、B错误。 三人内部协议不是全部无效。对内三人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是不得对抗外人。可在对外赔偿后依据该协议向另外2人追偿。 故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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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2-27 1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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