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手里有几分自留地要给我,我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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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28 19: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呢?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不得享有所有权。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公民死后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继承人不能继承。对自留山、自留地、没有建房的宅基地,应由死者生前所属的集体组织或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处理。
公证处是不会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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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8 19: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要是你奶奶愿意给你,公证过后谁也拿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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