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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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12-10 08: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是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至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来。。。如果你自已没时间跑,找法院所在地的律师,离婚案件很简单,也开不了几次庭,而且多数情况下第一次起诉都是不准离婚,除非你有确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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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10 08: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原告就被告是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至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能要去南安,湖南可能不适合你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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