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机动车转移管辖区域外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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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12-12 15: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交验机动车;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八)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法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九)《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十)特种车、施工车、环卫车、邮电车办理转移登记需经综合科审批; (十一)本市公安系统“警”字号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需经市局后保部装备处审批。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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