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周转金的增减变动,都要经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批准?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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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4-16 05: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错误。预算周转金的增减变动,是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进行的资金合理调度,只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一般用年度预算结余资金设置和补充,即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预算周转金”科目,它不属于预算调整(增加收入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预算发生总额上的变化),所以不需要再行审批。《预算法》第五十二条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不得挪作他用。第五十三条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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