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借条的归属问题?请法律相关人士过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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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1-29 21: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认为对100万元借贷,虽然借条上有公司公单,还是要以实事求是来分析这个问题,比如这笔借款是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的,应当由公司来偿还。如果是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的,而是由公司法人代表擅自借的,就应当由借款人个人偿还。另外:还要注意这个借条的另一个问题,借条内容“某某公司向###借人民币100万元,借款人:***(该公司法人代表)”并没有说明这笔借款已经借到,也就是说借条的内容没有说明这笔款已经交付到借款人手中,如果借款人否认已经收到这笔借款,光凭这张借条是没有说服力的。以后写借条千万要多写“今借到”或“今收到”几个字。比如写今借到###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借款人:***(XXX公司法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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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29 21: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上写的是公司借款,最好有公司公章,这笔钱应该算是公司的借款,法定代表人签字属于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 所以,正常情况下,公司真的合法破产,这钱也不能找法定代表人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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