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想上班了、辞职从9月1号到现在、好几个月了、管理都以各种借口不批我、把我的辞职书当费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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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1-30 10: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劳动法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不知你从事工作的性质是什么,或者说劳动合同有什么特殊约定。建议你具体向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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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0 10: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辞职不需要批准,只要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一定要让单位打收条,否则就寄特快专递,不然你没有证据。再看一下第38、46条就知你有没有经济补偿。手机问题只能回答一百字,无法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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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1-30 10: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劳动部门告状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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