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中法院地域管辖异议成功后,可否再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提出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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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8-17 10: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提起管辖权异议就代表应诉了,你的行为可以这么理解:“我同意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我不同意在这个法院进行诉讼来解决问题。”很明显,同意不同意诉讼是实体上的权利,但管辖权异议是程序上的权利,2者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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