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住房租给他人,租期5年。剩余租期3年半。现政府征用4年。请问4年后,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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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2-18 14: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们协商即可,他搬走了肯定要重新租房住的,到时是否回来住他也说不好,但现有的合同肯定就作废了。政府征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4年后你还愿意租,他还愿意住就重新签合同继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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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18 14: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确定“房产”,所属人是你本人,你的房客还有3年半的租住权,政府征用4年,如果不拆迁,三年半后您就和你的房客解除了租用合同,剩余时间与房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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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18 14: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和他人商量一下,看怎么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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