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辅导员实施的“三双管理”的内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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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8-6 10: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双”机制:一是双重身份,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行政管理干部。作为教师,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作为行政管理干部,是学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二是双重管理,实行学院、系部双重管理体制。学工部(学生处)负责对辅导员进行宏观指导与绩效考核;系部对辅导员进行具体指导和全面考核。学工部(学生处)建立辅导员业务档案,将辅导员的聘任、考核、奖惩等情况及时记载备案,作为评审职称、行政职级晋升和干部任用的考核依据。三是双线晋升,辅导员既可正常参评职称,也可按照《辅导员工作条例》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从事辅导员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享受科员级经济待遇;享受科员级经济待遇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其中有一年为优秀),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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