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因购房落户于福州,房屋产权面积四十多平方,我是一家三口,但我丈夫的户口不在福州,我能在福...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2-4-21 02: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你申请还是你女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③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⑤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
据了解,去年福州市城区经适房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在3.1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这次也放宽了申请条件。另外,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范围内提供。 六种情形不得申请廉租房、经适房: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