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过户的问题(高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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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2-2 22: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简单,拿着你爷爷的死亡证明,继承于直系亲属名下(你奶奶及其你的伯伯姑姑叔叔),不用去做公证,需要直系亲属到场(房管局)签字确认即可,但是时间比较长一些,过完之后你们就可以把这些房子自由买卖等,在继承上费用很低,不需要公证的。赠予的需要的费用很高。本人从事房地产已经5年了。有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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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 22: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所述来看,从法律上讲这4套房子应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奶奶占有一半的份额,如果4套房子差不多大小的话,那么其中的两套就应属于你奶奶的,如果你爷爷没留遗嘱的话剩下两套房应由你奶奶及其子女共同继承,若想将四套房产都过户到你奶奶的名下,其子女放弃对剩下两套房的继承权,由你奶奶继承剩下的两套房(可选择公证或法院判决)。这样实际上就是两套房需发生相关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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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2 22: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是必须的,公正到你奶奶名下,公正费就只有一半了,毕竟你奶奶本身也有一半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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