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22日正式进入公司上班的,没有签任何协议,只是口头上说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有绩效考核,当时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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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12-3 16: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既然你们没有对你的录用条件予以明示,那么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公司属于无故把你解聘,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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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16: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辞退?那你写了离职报告,还是离职申请呢?如果辞退的话可以要求补偿,如果你写的报告中有你自愿放弃此工作的成分,可能你还要陪给公司钱呢?为什么这样说呢,就是你离职了也要继续去上班,等劳动调解或仲裁给你意见是不是可以不继续上班了再说。这种事要参看单位同工种的管理规定,我感觉应该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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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16: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赔偿是申请不下来的,因为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因此,即使你申请了,也不会达到你想要的效果。以后要多注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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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16: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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