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前一套房产, 现拆迁,置换几套房产,产权的归属?我如何获得全部房产,继母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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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6-5-25 07: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到当地的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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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25 07: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父亲再婚前的房产,如是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应该作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有一半权利。她去世后,她的这一半权利就应由她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你母亲的父母已经不在了,而且只有你一个子女的,那么你有该房子的1/4权利,你父亲有4/3权利。如果你父亲愿意放弃继承,那么你有2/1。总之继承必须由你母亲的所有继承人共同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去房地产部门办理过户。如果你父亲愿意将其另1/2产权赠予你的话,那么也需要对赠予做公证。可以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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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5-25 07: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户到你名下,那你继母就无权分。你首先获得一半的房产,如果你父亲死亡,对于剩余的二分之一房产,你继母和你均享有一半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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