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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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6-5-27 10: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不能对抗失主的物权追及效力。因此,从民法的角度,你应当无代价退还赃物。你的损失可以向卖车的学生追偿。如果你是对价取得,一般不认为是购买赃物,一般公安机关不会予以追究。但是,如果是你是低价取得,不论你知道不知道是赃物,法律也推定你应当知道是赃物,由于你购买的赃物只是一辆自行车,数量和价值都不是太高,因此,一般处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训诫等)我估计是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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