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当月工资和第13个月工资合并计税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2-12-28 10: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就是说,你12月工资实际是3500-1013=2487元你当月合计收入为2487+3500=5987元扣除可抵扣费用额为5987-3500=2487元平均到12个月为:2487/12=207.25元属于超过1500以内,确定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然后用年终奖补足当月不够起征点后的余额即3500-1013=2487元做为计税金额乘税率减速算扣除数即:2487*0.03-0=74.61元。你应缴个税为74.61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2-28 10: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1013*3%=30.39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