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还是这个案例,当初事前双方没有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出事后,甲要起诉,乙要仲裁,哪方能受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1-12-8 17: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没有指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譬如成都仲裁委员会),那么仲裁条款无效,仲裁委员会仲裁必须以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为前提,这样只有去法院诉讼了;如果约定的仲裁条款明确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那么就只能仲裁, 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并且一裁终局。 补充:给你几个仲裁法律依据《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18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