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及罢免程序?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5-9-9 12: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