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合并计算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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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2-14 12: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开计算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 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其实际领取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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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4 12: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法律依据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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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4 12: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分开计算的,二者属于不同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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