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顿误杀引发首例索赔 北京用户要求赔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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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6-12-2 12: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诺顿“误杀”事件爆发后,赛门铁克公司称将赔偿列为“以后考虑”的问题。记者上午获悉,因遭“误杀”导致电脑内大量文件及数据丢失,诺顿用户刘先生已于昨天下午向海淀法院递交诉状,提起首例赔偿案。
据悉,海淀法院已收下诉讼材料,但须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


因受到此次“误杀”事件的波及,刘先生笔记本电脑内的文件全部丢失。“现在电脑里到挺干净,啥都没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正在给一个公司代理电缆方面的招投标,而投标书以及跟招投标有关的数据都在那台电脑里,现如今这些重要文件全没了。不但如此,他受几个亲戚朋友的委托帮忙炒股,可由于电脑故障,耽误了星期一开盘。“那一天我至少损失了10万。”刘先生在诉状中,向赛门铁克(北京)公司索赔交通费、误工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5万元。
刘先生的代理人、万腾律师事务所张华利律师告诉记者,电脑文件以及因电脑故障造成的间接损失很难折算成具体的赔偿额,而且举证方面也存在困难,因此他们此次只提出5万元的保守索赔。
据了解,从5月18日开始,“诺顿”在升级病毒库时,误把Win-dowsXP的几个关键系统文件当成病毒删除,国内大量诺顿杀毒软件用户集体发生电脑系统瘫痪。
专家建议:能获赔多少主要看举证
今天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对此案分析后表示,法院在能认定赛门铁克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下,确实将面临用户的损失如何计算的问题。
一方面,用户很难对电脑中已经丢失的文件或资料进行举证;另一方面,有一些特殊文件,比如照片,可能本身不具有很强的财产价值,但是对个人而言,却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直接损失就已很难计算,更何况因此产生的间接损失。而目前对此尚无相关的法律规定,能获赔多少主要在举证上。
用“限额赔偿”定统一标准
佟教授表示,这与航空公司托运行李的情况有些类似,受害者一样无法举证已经丢失的行李中都有些什么物品,该如何计算这些物品的价值?但是“限额赔偿”的相关规定却解决了这一问题。
佟教授建议,诺顿“误杀”这件事后,立法上应该进一步完善,可以比照航空公司的赔偿思路,制定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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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2-2 12: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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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6-12-2 12: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可以,那银行估计早都赔钱赔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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