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运营商通过计费误差每年乱收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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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3-8-13 16: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监察院(The Board of Audit and Inspection)于本月12日指出,在去年10、11月,当用户用移动电话拨打电话时,11秒的话费与10秒的话费一样,机构在检查通信企业的不公 正行为时,揭发过这个问题,并通知了广播通讯委员会改变这种不公正的话费计算单位.
经监察院调查,三家移动通信公司相互之间的话费计算单位是0.1秒(使用其他公司的通讯网时需支付的话费).但顾客使用的话费计算单位却是10秒.经调查,移动电话用户通一次电话,平均就要多交5秒的话费.
监察院指出:“三家移动公司的'落钱(用户在未使用时间段所支付的话费收入)',06年达8700亿韩元(约60亿元人民币).但三家公司的原价补偿率是103-123%,完全可以下调话费.”
资料通信费用的“内幕”也浮出了水面.监察院在进行实验之后,发现三家移动公司在2001年引进新型通讯网络来提升速度,从前三家公司是按时间收费,如今则是按流量收费,这样一来,就可以收取比“既定费用”最高多达91倍的费用.
监察院指出:“我们在下载音乐时,将时间作为收费标准来计算流量的既定费用,费用则显示为0.05韩元每Packet.而新型短信服务费用(4.55韩元每Packet)也比既定费用高出91倍.”
可视电话服务费用在2001年的定价是每十秒17韩元,在2003年变成按流量支付之后,上涨为400韩元,比原来高出23.5倍.虽然在2007年11月降到每十秒30韩元,与2001年相比,仍高出1.76倍.
另一方面,三家移动公司则辩解道:“多数发达国家将收费单位制定为1分钟或三十秒,就算通话所需时间只有1秒,依然会收取'基本费用(Call Set Up Charge)'.我国目前以10秒为收费单位是合理的,如果改变现今的制度,会带给消费者诸多不便.”
接着对监察院指出资料通信费用收取过多的问题反驳道:“乘普通列车需花费6个小时的路程,因搭乘特快列车减少到3个小时,但却让车费因此减半,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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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3 16: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外国也好不了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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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8-13 16: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棒子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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