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是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升级版,在备案流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转让服务等环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完全一致。仅在债券增信环节,要求发行人将所持有的深市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结算后台进行股份质押,并允许债券持有人在约定的换股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与用于质押增信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交换。在具体产品条款设计上,完全延续了私募债的市场化特点,换股价格只要不低于发行日前1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以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90%即可,质押股票数量只要不低于债券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即可,具体换股价格及其调整机制、股票质押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等完全由市场主体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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