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拒付孩子的抚养费违反了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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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4-23 15: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反《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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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3 15: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法,可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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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3 15: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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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3 15: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了婚姻法和法院生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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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3 15: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违反婚姻法。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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