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单位,由于急切找工作,就没有仔细看签的合同内容,结果辞职后扣了半个月的工资而且没发400元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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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4-24 17: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这些规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无效的条款。你可以要求单位退还400元押金。2、不发工资这个情况。貌似只有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即有服务期约定和竞业禁止。 建议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与单位协商,不然就到劳动行政部门去告你们单位,然后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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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4 17: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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