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六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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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4-25 03: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答如下:
这条的理解是这样的:安排工作,就不发送伤残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期间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达到原来的工资标准;不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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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5 03: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的问题,你应该是在问公司和你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安排或无法安排你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应该发放你多少钱一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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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5 03: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伤残津贴一事可以提出申请,但是这个劳动部门现在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强制用人单位实行,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但是各种社会保险是必须缴纳的,如果单位推脱,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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