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刺史制度的目的、做法、原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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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9-6-12 21: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汉中后期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目的 :维护皇权,澄清吏治,缓和阶级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法:汉武帝创建了刺史制度。武帝把中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 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那六条是: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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