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威胁我不让上班,造成我停工,也不发工资,是否应按《劳动合同法》88条第四款赔偿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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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2-31 13: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的情况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记住保留你报案的证据,(警察会做笔录的)。 按照什么标准赔偿你的损失,应该是以地方劳动仲裁委判决为准。 你首先要搞清楚,你到底是什么原因被单位“停工”的,如果自身有责任,你胜诉的几率就比较小了。赔偿可能就没有。 如果按照你所说,你能够拿到最低生活费的几率比较大。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按照劳动关系的说法,付出劳动才能得到报酬,无论什么原因,你都是没有付出劳动的,这对你可能不利。 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生活费,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补偿金最高是双倍月工资。 建议你早日提出仲裁,早日恢复正常工作状态,补偿金对你来说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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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31 13: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给你赔偿,直接找律师,他们一般都乐意接你这样的案子,我就曾经处理过这样的,百分之百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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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31 13: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让你上班应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调整工资也需要双方沟通后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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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31 13: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不让上班是什么概念呢?算辞退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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