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律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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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12-16 09: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一般程序是一审在基层人民法院,二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但是根据案件的社会影响、复杂程度和社会观感等因素,有级别管辖的特殊规定,分成三部分:刑事诉讼法上:规定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的情形是:(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2)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外国人的犯罪案件民事诉讼法上:规定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的情形是: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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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16 09: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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